翟方明,1979年4月出生,2004年到学院工作,2012年取得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副教授资格,2016年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法专业,获得法学博士学位。目前担任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与法学系副主任。
2012年被列为广东省高等学校“千百十工程”校级培养对象,2017年被聘为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。兼任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校外联合培养导师,广东省卫生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卫生政策专委会常务委员,东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,《中国卫生政策研究》杂志专家审稿人。
近年来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卫生政策与医疗保障制度,先后主持各级研究课题10余项,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课题1项,广东省哲社“十三五”规划项目1项、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重点课题1项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,其中4篇被CSSCI收录,1篇被《社会科学文摘》全文转载。获得东莞市2016年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