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平,男,1970年8月生,河南信阳人,教授职称,具有教师、医师、律师资格,有着近十年的临床工作经验。2003年取得内蒙古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,2019年山东大学民商法在职博士研究生,2003年入职学院专任教师至今。
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、东莞市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,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东莞市劳动仲裁院仲裁员。
近年来主要围绕卫生法学领域展开研究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、省部级课题6项,先后在CSSCI、北核心期刊及其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(含通讯作者)论文50于篇,主编教材一部,第二参与撰写著作一部,参与编写教材1部。在卫生法学领域有着较为广泛的影响。
先后获得广东省生命文化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(2016),广东省生命文化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(2017),东莞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(独立,2016年)。